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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医共体总医院2025年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5-23 访问次数:24

富顺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5年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医共体总医院成员单位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富顺县医共体总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富顺县医共体总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下:

(一)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报价表

序号

品名

单位

市场调研报价(元)

备注

1

床单



2

被套



3

枕套



4

窗帘



5

隔帘



6

床罩



7

护士上下装



8

护士裙装服



9

医生工作服



10

毛巾



11

病员服



12

参观服



13

治疗巾



14

大包布



15

小包布



16

剖腹单



17

方沙



18

中单



19

会阴单



20

大孔巾



21

小孔巾



22

洗手衣



23

手术隔离衣



24

暖箱垫单



25

职工床上用品



26

其他布类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医共体成员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除外)医院范围内床单元(床单、被套、枕套)、窗帘、床罩、医护人员工作服、毛巾等(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报价表清单内容)所有布草衣物类(棉纺织物)等物资的分类收集、去污/消毒(必要时)、洗涤、烘干、缝补、熨烫、折叠、运送等工作

(三)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508-2016)的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洗涤工作。

(四)服务质量要求

1.管理目标

1)洗涤收回率100%,返还率100%。

2)有效投诉处理率达 100 %;

3)卫生达标率为≥95%;

4)职工及患者投诉率<5%,投诉处理率达100%;

5)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6)无因管理疏忽造成恶意破坏事件和治安不良事件,无因管理疏忽造成的火灾事故,火灾发生率0;

2.通用质量要求

1)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到达医院科室并完成交接。

2)洗涤车间应在当天完成收回的被服洗涤工作。

3)被服因洗涤发生的损坏率不得超过5%。

4)被服洗涤返厂二次处理发生率不得超过5%。

5)因洗涤服务造成的流失率不应超过3%。

3.收集及交接要求

1)收送频率:每周收送两次,床单元每周洗涤二次、工作服每周洗涤一次、隔帘半年洗涤一次、窗帘和隔帘一年洗涤一次。

2)供应商的运送车辆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固定场地)将待洗衣物、布料装车运走。交接时必须清点数目,核对签字无误后方能交接。

3)为确保服务及时有效,如果采购人有应急洗涤或限时洗涤任务时,供应商从洗涤场地出发到采购人单位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洗净被服质量要求

1)洗涤效果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医院布草洗涤行业标准,满足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2)洗涤后的医用织物细菌总数cfu/100cm2≤200,大肠菌群不得检出,化脓性致病菌不得检出。

3)洗净被服要做到无异味、臭味、污渍、无血渍、无破损。且被服折叠整齐,无藏角、皱褶。

4)对沾染污垢或被染色的部位,应做到清洗还原后与布料原色基本保持一致。

5)供应商要严格规范洗衣流程,避免因单纯追求洁净度而造成采购人送洗的被服的使用周期缩短。

5.被服收回服务要求

1)采购人科室已更换的被服洗涤收回率应为100%(指定时间节点前的)。

2)洗涤返还率为100%。 返还数目差错率不得超过2%。

3)送洗的被服等织物在出厂前应保证缝补到位,缝补情况将作为考核的指标之一。

4)供应商遗失采购人工作服等物品按使用年限根据原值的比例进行赔偿,采购方遗失供应商投放物品也按照采购备案价的比例进行赔偿。

5)供应商对采购人送洗的洗涤物的轻度破损被服(缺钮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等)进行免费缝补,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确认不能缝补的应报采购人报损或报废。

6.人员配置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件。

2)供应商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能熟练掌握洗涤、消毒技能;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

3)供应商派驻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品质好,有责任心,身体健康,服从院方管理,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

4)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标准和供应水平,供应商投入的生产人数应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来增加或减少。

5)供应商应做好员工的职业防护教育工作,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及工具。

7.洗涤配置要求

1)洗工场环境要求

①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半污染区、洁净区。区域划分清楚并有明显的标志。

②所有污染区与洁净区应采用半密封或全密封隔离墙(板)等材料进行隔离。

③污染区为病人污衣物分检、清点、处理、清洗间;半污染区为医务人员污衣物(工作服、值班被服等)分检、清点、处理及清洗间;清洁区为洗净衣物晾(烘)干、缝补、熨烫、摺叠、储存、发送间等。

2)洗涤设备要求

①洗涤设备除要求符合卫生消毒技术规范外,洗衣设备数量要充足,能满足为医务人员及病人各类衣物提供专机清洗的要求。

②使用的隔离式洗衣机等洗涤设备,应为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体系的合格设备。

8.转运工具配置要求

1)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配置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转运车辆及设备。

2)转运工具实行洁污分开使用,供应商应按实际工作要求配置,数量以满足实际需求而定。

9.其他管理要求

1)每次使用洗涤被服收回用具、设施(含车辆、可重复使用的打包袋等)后应全部消毒。

2)杜绝清洁物和污染物混装现象。

3)严禁在采购人单位的科室走道、病房、病床边及其他人流较多区域进行分拣。

4)污染被褥收回打包率应为100%,风险污染被服隔离密封率应保持100%。

5)被服交接要求应使用专门交接记录本,并由采购人的交接人员签名确认,需认可的事项包括数量、科室、被服类别,但不限于。

(五)洗涤消毒工作流程与要求

1.洗涤工作流程

供应商在对一般织物实施分拣、洗涤/消毒时应由污到洁,不得逆行,并按照下列工作流程进行:

分类→收集→分拣(一般织品)→去污/消毒(必要时)→洗涤→烘干→修补(必要时)→熨烫与折叠→储存→运送。

2.洗涤工艺标准与要求

1)工作服应专机洗涤及消毒。

2)感染性织物按《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按规定要求先消毒在专机洗涤消毒。

3)洗涤物品应随时接受政府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测,定期报告采购人。

4)出现特殊感染物品采购人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单独处理。

5)为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病人安全,对于烈性传染病人的医用被服物品和其他卫生部门要求的特殊医用被服物品,采购人将按医疗废物处置。

6)采购人配合供应商根据洗涤管理污物分色的要求,将不同用途的物品分类收集或包装,从源头分检,防止交叉感染。

3.特殊被服洗涤要求

1)感染科被服回收前科室预消毒浸泡率应保持在100%。

2)疑似传染风险的被服清洗前消毒浸泡率为100%。

3)疑似传染风险的被服浸泡应符合:时间不得少于8h;有效消毒含量不得小于0.5%;手术室污染被服应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4)疑似污染被服打包要求

①里层应使用专门打包袋分装,并牢固扎口。

②外出应至少使用单层黄色医用垃圾袋进行密闭封装。

4.分类要求

1)采购人对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按要求进行分类。

2)采购人应在各诊疗区的卫生处置间内设置医用织物的专用盛装容器。

3)供应商不得在治疗区域对织物进行清点和处理,使用后的一般织物若需要清点和处理,应在足够的保护措施下密闭的卫生处置间或专用库房内进行。

4)使用后的污染织物应在病床边或就地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密封包装,再送入卫生处置间或专用库房暂存,并做好标识。

5.分拣要求

1)医用织物中的一般织物的分拣、清点工作应在洗衣房污染区内进行,污染织物在未消毒之前不能进行清点或分拣处理。

2)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分拣时,应仔细检查各类织物内是否有金属等利器,防止意外伤害。

6.包装要求

1)医用织物洗涤完成后应及时装包封袋进行暂存、运送。

2)一般织物的收集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布袋进行收集包装。

3)污染织物收集袋表面应有警示标识,污染织物的收集应使用防感污收集袋,必要时包装袋外再加套一个塑料袋。

4)在收集污染织物的过程中,收集袋表面被感染物质污染后,须外加一个收集袋收集。

5)医用织物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容量的2/3。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可重复使用的布袋必须一用一消毒,使用后的布袋应连同织物进行洗涤消毒处理。

7)洗涤后的清洁医用织物应使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袋(箱)。

8)供应商用于盛装医用织物袋(箱)必须一用一消毒;供应商在各诊疗区卫生处置间盛装织物的专用容器应定期(1次/周)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9)供应商用于盛装使用后的医用织物的包装袋(箱)应有专用标识。

7.运送及储存要求

1)使用后的医用织物与洗涤后的清洁织物不得混装混运,应有专用车辆/工具和容器运输,车辆有独立固定的存放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2)供应商每次运送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完毕后,其专用车辆/工具和盛装容器应及时进行消毒。

3)供应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送采购人送洗的医用织物,防止污染环境并有利于保洁。

4)供应商在运送医用织物时应采用可重复使用的、无毒、无害并便于清洁的专用盛装容器,并有标识。

5)洗涤后清洁织物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处,储存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污染,如被污染应重新洗涤。

6)清洁织物存放处应采用货架存放,货架离地、离天花板距离各为30cm,离墙距离为10 cm;保持室内整洁与干燥,室内的湿度控制在60%以下为宜。

7)清洁织物存放间内严禁堆放污物以及无关的杂物;严禁人员在室内休息与饮食;保持存放间的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织物发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8)洗涤后的物品由供应商驻采购人的服务人员运输至各病区、各部门,每次详细记下各科室对洗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通报供应商,采购人对解决过程进行跟踪,直到问题解决。

8.资料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注意加强相关洗涤资料的管理工作,相关资料保存期宜为三年。

(六)被服损耗报废程序

1.全新纯棉被服(如床单、被套、工衣、等)根据行规使用寿命一般为12个月,如果在使用寿命内出现机器或人为所造成的损坏,赔偿额度为:

1)使用未超过30天内者以甲方进价的100%赔偿。

2)使用期在31~6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80%赔偿。

3)使用期在61~12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60%赔偿。

4)使用期在121~24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20%赔偿。

5)超过12个月损坏的作自然损坏处理。

2.全新毛巾类用品使用寿命一般为三个月,如果使用在三个月内出现机器或人为所造成的损坏,赔偿额度为:

1)使用期在30天内者以甲方进价的50%赔偿。

2)使用期在31~6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25%赔偿。

(3)使用期在61~9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10%赔偿。

(4)超过三个月损坏,作自然损坏处理。

3.全新医务人员工作服根据行规使用寿命一般为24个月,如果在使用寿命内出现机器或人为所造成的损坏,赔偿额度为:

(1)使用未超过30天内者以甲方进价的100%赔偿。

(2)使用期在31~6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80%赔偿。

3)使用期在61~18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60%赔偿。

(4)使用期在181~365天者以甲方进价的40%赔偿。

(5)使用期在366~73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20%赔偿。

(6)超过24个月损坏的作自然损坏处理。

4.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被服遗失的,供应商应按折旧赔偿给采购人。

5.每张被服缝补处数不超过5个补丁,超过5个补丁的,可建议采购人作自然报废处理,供应商不再为该件作缝补,但要做好记录。

(七)每月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洗涤场地或洗涤流程进行抽查和检验,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院感管理的要求进行分区洗涤或违反洗涤流程,或将采购人的布类物品与其他单位布类物品混合洗涤,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罚款1000元/次。

2.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的洗涤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与奖惩,以确保洗涤质量。采购人将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扣分,并从当月应付洗涤服务费用中按照 20 元/分标准扣除。

3.采购人检查时应通知供应商的管理人员一起参加,检查结果应经双方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4.采购人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供应商,若供应商不及时处置或处置结果不达标的,每次扣罚供应商10 分。若同样问题重复出现的加倍处罚。

5.供应商应按时做好工作月报表,按时上缴交采购人的管理部门审核,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考核。

6.供应商连续三个月考核满意度达不到90%,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对供应商的其它要求

1.供应商自行配置项目相关人员和装备,服务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2.供应商应严格按服务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采购人的被服洗涤服务工作。

3.供应商驻采购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4.供应商须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本项目实施方案(人员设备配置、交接、运作、监督、考评、应急等方案)。

5.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6.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7.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8.供应商自行负责其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如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9.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0.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11.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

1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洗涤工场进行检查,如不能满足采购人院感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1年半

(二)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按月实际用量结算,按季度支付货款。

(六)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七)其他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需求调查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采购调研文件的部分;

7.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见附件);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必要证件;

3.提交的所有复印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

五、递交市场调研资料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一)参与调研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2025年5月29日08:30,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富顺县医共体总医院药械采购与药事管理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人:庞老师   18281352025

联系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富世镇吉祥路490号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附件:/uploadfile/file/20250523/20250523175714_14286.doc




富顺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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